一、招生专业
1.本科专业
金融学、法学、社会工作、小学教育、学前教育、广告学、英语、商务英语、汉语言文学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土木工程、工商管理、会计学、物流管理、市场营销、行政管理、护理学、药学等。
2.专科专业
金融管理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法律事务、小学教育、学前教育、英语、汉语言文学、文秘、广告设计与制作、计算机网络技术、工程造价、药学、护理、工商企业管理、会计、电子商务、物流管理、行政管理、物业管理、旅游管理、酒店管理等。
二、招生对象
(一)本科1.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(含专科)及以上学历者;
2.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、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。
(二)专科
1.具有高中、中专、中技及以上学历者;“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”专业招生对象为具有高中、职高、中专、技校及以上学历者;教育部“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”专业招生对象主要面向高中(含职高、中专、技校)毕业的农村青年。2.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中专毕业、专业对口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;
3.药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在职卫生、医药行业技术人员。